2006年12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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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家养狼犬咬人主人赔钱
孙聪碧 徐晓微

  近日,经营花木场的永嘉人金某养的两只狼犬给他惹了大麻烦:连咬两位路人,并因此被永嘉法院一审判决分别赔偿损失6255.6元与8152元。今年7月3日,年仅10岁的小强与其姨妈杨某同时被金某家的狼犬咬伤。因索赔无果,两人将金某告上法院。法院除判决金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外,还适当支持了原告有关精神损失费的诉请。